今年4月25日,13歲的少女在學校廁所產下女嬰,事發後由社會局介入安置,當天叔叔到病房探視後隨即失蹤,幾天之後被人發現溺斃在三鶯橋下;後來少女更說出「阿公性侵我,害我懷孕」,沒想到,阿公過幾天竟也喝廁所清潔劑輕生,但被救回。
相關檢體比對結果出爐後,證實確是阿公涉案,檢方指揮警方到醫院拘提阿公,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並於羈押不到4天,即偵結此案起訴。
檢警查出,犯案的阿公現年66歲,30多年前也曾犯下性侵案被判刑6年。去年6月間,阿公發現當時才國小六年級的少女到他住處附近購物,即以吃飯為由,將少女帶入房內,不顧她哭喊推阻性侵得逞,之後兩週又性侵得逞兩次。
今年1、2月間,少女懷疑自己懷孕,卻因害怕而不敢向家人求助,家人也因少女體型原本就較壯而未察覺。
但阿公辯稱,少女偶爾會去他的住處,但絕無性侵,且他的兒子、少女叔叔也會陪同前往。他還強調,外界把他形容得非常難聽,很生氣才會自殺,與畏罪無關。
由於DNA鑑定報告事證明確,檢方不採信其辯詞。至於溺斃的叔叔,據了解,少女並未向檢警指控叔叔性侵,因此叔叔並非嫌疑人。
據了解,阿公多年前獨自搬到每月僅3、4000元的簡陋社區居住,原本擔任清潔工,約滿後轉到工廠工作,是祖孫三代中唯一有固定收入的經濟支柱。
阿公的兩個兒子中,少女的爸爸打零工,少女的叔叔因殘障沒工作,常看到少女等三名孫子前來找阿公拿生活費、吃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