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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保費扣繳辦法 衛署官網預告

華人健康網/記者張雅雯/台北報導 2012.05.08 00:00

衛生署今8日將「補充保費扣繳辦法」上網預告,對於外界有爭議的內容,包括股票股利不收補充保費、近貧學生打工的兼職所得要收補充保費,目前均沒有更改,衛署表示僅先將原先版本公開,利用預告2周的時間搜集各界意見,再一併做處理。

衛生署將「補充保費扣繳辦法」上網預告,健保小組副召集人曲同光表示,利用預告2周的時間搜集各界意見,對於爭議的部分再一併做處理。(攝影/張雅雯)

「補充保費扣繳辦法」計收補充保費的6大類收入包括:累計超過4個月投保金額的獎金、兼職薪資所得、執行業務收入、股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收入,當單次给付達2千元時,就必須將這筆金額乘上2%費率,單筆計入補充保費的金額上限為1千萬元,因此超過的部分仍以1千萬元計算。

部分職業類別的特定收入可不計收補充保費,包括低收入戶與不具投保資格者的所有所得、在第二類職業工會加保者的「薪資所得」、自行開業的專技人員(比如開業醫師)及職業工會會員(如演藝工會的演藝人員)的「執行業務收入」、以雇主或自營業主身分投保已計入投保金額計算的「股利所得」。

衛署健保小組副召集人曲同光表示,基於二代健保採「就源扣繳」的原則,明定扣繳基礎以現金、等同現金的票據以及可等值兌換現金的禮券為限,因此預告的股利所得仍只限現金股利。

至於累計超過4個月投保金額的獎金,扣繳辦法中列出包括年終獎金、節金、紅利等,至於津貼是否排除?曲同光僅表示,未來會再逐一列出細項,原則上是針對具獎勵性質的獎金。

免收取補充保費者,比如自行執業的專技人員及在第二類職業工會加保者,由投保單位出具證明資料;低收入戶要出具社政機關核定有效期限的證明文件;不具投保資格者則應主動告知。扣繳辦法中提及,扣費單位必要時可向健保局查詢,確認這些人的補充保險費,是否符合免扣繳。

曲同光表示,健保局規劃設置一個查詢平台,若扣費單位針對這人的這筆費用,不確定是否符合免扣的身分,經查詢可獲得「是」或「否」的答覆,他指出健保局會隨時更新平台上的資料,也確保這樣的告知不會過度揭露個人資料。

文章連結 http://www.top1health.com/Article/4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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