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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軒補充向非關係人購入土地鑑價資料

中央商情網/ 2012.05.08 00:00
日  期:2012年05月08日公司名稱:名軒(1442)主  旨:補充本公司向非關係人購入土地鑑價資料發言人:李木鐸說  明: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新竹市中興段等6筆土地2.事實發生日:101/4/25~101/4/25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交易數量:共6筆總面積:28,142平方公尺,折合約8,512.96坪,約NT$200,000元/坪。交易總金額:新台幣1,702,591仟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非關係人之自然人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註一):第一期款:於契約簽訂時,支付新台幣340,518,200元整。第二期款:於契約買賣標的土增稅申報時,支付新台幣340,518,200元整。第三期款:辦理銀行貸款,扣除代償賣方於銀行之貸款新台幣611,000,000元後,另支付新台幣240,295,500元整。第四期款:買賣標的產權登記完畢且完成騰空點交日起五日內,支付新台幣170,259,100元整。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議價價格決策單位:董事會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1.台灣大華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估價金額:新台幣1,702,591,400元。2.李林國際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估價金額:新台幣1,719,617,920元。11.不動產估價師姓名:1.張義權2.李忠憲12.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1.(94)北市估字第000055號2.(91)北市估字第000014號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無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買賣總價之1%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營建用地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2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21.其他敘明事項:無註一、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應註明有無訂定附買(賣)回、解除契約或其他不   確定、特殊約訂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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