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6款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01/05/08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NA3.變動原因:本公司於100年6月28日經股東常會決議於30,000仟股額度內採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將於101年6月27日到期,剩餘3,000仟股經本次董事會通過不繼續辦理。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5.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6.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8.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9.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10.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11.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