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寶林茶室 地震 清明連假

山太士:更正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減資基準日暨暫定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05.08 00:00
第三十四條 第9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5/072.減資基準日:101/05/08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一、本公司為辦理101年減資換發股票,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暨「上櫃有價證券換發作業程序」之規定,擬定本作業計畫。二、本次換發之股票,包含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32,952,497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329,524,970元。三、本次減資新台幣77,355,890元整,銷除股份7,735,589股,用以彌補累積虧損後提高本公司每股淨值,依公司法168條規定,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有股份按比例減少之,減資比率為23.475%。四、減資後股份總額及金額:減資後股份總額計25,216,908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金額252,169,080元。五、本次減資依「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計算,每仟股換發765.25股,即每仟股減少234.75股,減資後未滿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起5日內自行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整股之登記,併湊後仍未足一股或逾期未辦理併股者,其股份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六、預計減資換發股票日程:(1)舊股票興櫃最後交易日期:民國101年6月19日。(2)舊股票最後過戶日期:民國101年6月21日。(3)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01年6月22日至民國101年7月1日止。(4)暫停在興櫃買賣期間:民國101年6月20日至民國101年7月1日止。(5)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民國101年6月26日。(6)換發新股票暨上興櫃買賣日期:民國101年7月2日。(7)自新股票上櫃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8)本次減資換發新股票,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七、本次換發新股票程序及手續:(1)已存放在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興櫃買賣日統一換發,不需辦理任何手續。(2)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公司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21811911)。八、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及其他法令規定辦理。4.換發股票基準日:101/06/26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相同6.新股預計上市日:101/07/02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減資案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4月27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16816號函核准申報生效。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