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處表示,首先得精簡部分人事,預估招收學生數需降至一百一十人,教保員(含所長)的編制九人,以就讀中班以下幼童優先招收,因縮減的教保人員,由鄉公所依規定辦理資遣,具公務員資格者由鄉公所協調轉任,以保障她們的權益。
此外,考量鄉公所財政缺口與用人成本,提高收費勢在必行,評估在規定範圍內提高月費,以彌補人事費用負擔,並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包括交通接送等額外支出,將採取使用者付費原則辦理,由鄉托試算財政收支,再向代表會提出覆議案,讓鄉立托兒所能繼續提供服務,不中斷幼童就學的權益,全案達成繼續鄉托的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