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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億股本上市公司強制電子投票

中央商情網/ 2012.05.07 00:00
(中央社記者潘智義台北2012年5月7日電)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董事長丁克華表示,公司法修法之後,股本新台幣100億元以上、股東1萬人以上的上市櫃公司,今年股東會須強制安排電子投票機制,集保可提供電子投票平台。

丁克華今天在集保公司記者會表示,公司法177之2條修正後,符合上述條件的公開發行公司召開股東會,除實體股東會之外,同時須安排虛擬的電子投票機制,讓無法親自出席股東會的股東可透過電子投票,對議案進行表決。

他說,今年適用公司法強制電子投票公司共113家,但排除董監改選修改公司章程,實際共83家,合計股東1200萬人。以集保電子投票平台的承受能力,同一天可容納3000萬人電子投票,所以絕對沒問題。

集保強調,6大外資保管銀行台灣銀行、匯豐銀行(HSBC)、花旗、渣打、JP摩根、德意志,加上兆豐銀行都承諾今年出席股東會將採用集保的電子投票平台;4大基金當中,郵政儲金已承諾採用電子投票平台,公務員退撫基金、勞退基金、勞保基金也在考慮。

集保表示,股東會親自出席與電子投票最大不同,在於電子投票只能表決原始議案,對修正案、臨時動議都無法參與,但因常有多家公司股東會同一天舉行,投資多家公司的投資人可能無法分身,電子投票正可解決問題。

另外,因股東收到股東會通知次 1日起至召開股東會前2日都可投票,若股東已參與電子投票,仍然親自出席股東會,對於原始議案的表決結果以電子投票為準,參加股東會只可參與臨時動議、修正案表決。

同樣類似的情況,若股東以委託書交付他人出席股東會,卻仍參與電子投票,股東會議案表決以委託書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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