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躺擔架應訊 檢方人士:少見

中央社/ 2012.05.07 00:00
(中央社記者李香君台北7日電)涉嫌酒駕撞死人的葉姓男子今天躺在擔架上,由警方戒護押解到高雄地檢署偵訊。有資深檢察官表示,躺擔架應訊算少數案例,但若病情有需要,有醫護人員陪同出庭也沒問題。

葉姓男子4月25日涉嫌酒駕在高雄市前金區撞死李姓婦人,李婦丈夫疑因傷心過度猝死,留下8歲孤女,引發社會關注。

由於葉男肇事送醫急救時仍昏迷,多天後已轉院在加護病房觀察,轄區分局派員警24小時戒護,今天經院方評估可出院,葉男便由員警戴上手銬,躺在可移動式病床,坐救護車到地檢署接受偵訊,檢方訊後諭令以新台幣100萬元交保。

有資深檢察官表示,若被告病情嚴重、無法下床或移動,檢方會考量病況擇期開庭,但若院方評估許可,就按照一般程序訊問。

這名檢察官說,躺病床應訊算少見案例,曾遇過有被告坐輪椅應訊,且因當時有照護需求,還有醫生、護士陪同偵訊。

另一名檢方人士指出,被告躺擔架或病床應訊皆屬合法,因為重點在「訊問」,不論用何種方式到庭偵訊都沒問題,「用抬、用躺的都行」。

檢方人士並進一步表示,如果遇到重大案件,未免影響案件偵辦進度等,承辦檢察官也能親自前往醫院訊問,但對此案而言,此舉恐會影響社會觀感。

檢方人士表示,通常若有此需求,警方會先跟檢察官聯繫,檢方能先找可容納病床或擔架的偵查庭預作準備,如果被告是經傳喚到庭,可先具狀向檢察官表達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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