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姓男子4月25日涉嫌酒駕在高雄市前金區撞死李姓婦人,李婦丈夫疑因傷心過度猝死,留下8歲孤女,引發社會關注。
由於葉男肇事送醫急救時仍昏迷,多天後已轉院在加護病房觀察,轄區分局派員警24小時戒護,今天經院方評估可出院,葉男便由員警戴上手銬,躺在可移動式病床,坐救護車到地檢署接受偵訊,檢方訊後諭令以新台幣100萬元交保。
有資深檢察官表示,若被告病情嚴重、無法下床或移動,檢方會考量病況擇期開庭,但若院方評估許可,就按照一般程序訊問。
這名檢察官說,躺病床應訊算少見案例,曾遇過有被告坐輪椅應訊,且因當時有照護需求,還有醫生、護士陪同偵訊。
另一名檢方人士指出,被告躺擔架或病床應訊皆屬合法,因為重點在「訊問」,不論用何種方式到庭偵訊都沒問題,「用抬、用躺的都行」。
檢方人士並進一步表示,如果遇到重大案件,未免影響案件偵辦進度等,承辦檢察官也能親自前往醫院訊問,但對此案而言,此舉恐會影響社會觀感。
檢方人士表示,通常若有此需求,警方會先跟檢察官聯繫,檢方能先找可容納病床或擔架的偵查庭預作準備,如果被告是經傳喚到庭,可先具狀向檢察官表達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