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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喬信元: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0年度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05.07 00:00
第二條 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5/072.增資資金來源:資本公積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4,102,012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41,020,120元6.發行價格:不適用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資本公積轉增資,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數計算,暫定每仟股無償配發50股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本次增資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除權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放棄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依公司法第240條之規定按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畸零股份擬由股東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考量營運資金及健全資本結構。13.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配發之股利,嗣後如因買回本公司股份、庫藏股轉讓、可轉換公司債轉換及員工認股權憑證執行轉換,影響流通在外股數,致股東配股比率發生變動,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2)俟本次股東常會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除權基準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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