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1/05/072.公司名稱:晟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01年2月份關係人交易申報之應付款本月增減金額應為25,432仟元,誤植為10,880仟元。6.因應措施:立即發佈重大訊息並申請更正。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