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1/05/072.公司名稱:建準電機工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因本公司101年第1季關係人應付款「申報數」與「會計師核閱數」差異達10%且逾新台幣5仟萬元,差異說明如下:「應付款合計」申報自結數223,039核閱數293,878因人員數據計算疏失,致申報錯誤。3月份北海建準電子有限公司本月應付款增減金額原公告-62655更正為81863月份北海建準電子有限公司本年累計應付款金額原公告-35420更正為35420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差異原因並發布重大訊息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