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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遠百對經濟部准予太流公司臨時管理人自行召集太百公司股東臨時會的決定提出嚴正抗議

中央商情網/ 2012.05.07 00:00
日  期:2012年05月07日公司名稱:遠百(2903)主  旨:本公司對經濟部准予太流公司臨時管理人自行召集太百公司股東臨時會的決定提出嚴正抗議。發言人:倪候昆說  明:1.事實發生日:101/05/042.公司名稱:遠東百貨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一、本公司對經濟部准予太流公司臨時管理人自行召集太百公司股東臨時會的決定感到遺憾,在此並提出嚴正抗議。主管機關無視太流公司臨時管理人裁定仍在法院抗告中,且申請理由與法定要件明顯不符,即率爾依臨時管理人片面主張而許可召開太百公司股東臨時會,未來恐將造成本公司暨廣大投資人難以回復的重大損害。本公司暨關係企業將依法進行法律救濟程序,亦不排除請求損害賠償。二、臺北地方法院100年度聲字第749號民事裁定已認定太百公司改選出之黃晴雯董事長等董事監察人為合法有效。太流公司臨時管理人以太百公司董事鬧雙包,經濟部皆未登記為由,申請召開太百公司股東臨時會,經濟部竟准予召開,顯無理由。三、經濟部撤銷太流公司增資登記之行政處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正進行行政訴訟審理中,而就民事股權關係部分,本公司亦已向台北地院提起確認股東權存在之訴,於司法機關對相關爭議尚未判決確定前,行政機關逕為認定增資有效或無效,甚至以行政處分造成經營權的變更,此對台灣的法治形象與投資保障已造成前所未有之傷害。6.因應措施:本公司暨關係企業將依法進行法律救濟程序,亦不排除請求損害賠償。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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