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姓男子以購賣手機為由,利用店員招呼其他顧客,行竊通訊行、電信公司門市展示櫃上高價新款智慧型手機案。李男上個月遭逮捕獲交保後不知悔改,仍以同樣手法,在台北市文山、信義、大安、新北市等地繼續行竊,本月3日再度遭員警逮捕。
警方表示,李男利用電信公司門市店員忙碌無暇分身招呼之際,將攜帶袋子放置在打算下手的手機旁,以阻擋店員視線,再徒手行竊展示手機離去。得手機帶往萬華區廣州街及二重疏洪道旁跳蚤市場,以新台幣4000到6000元不等低價銷贓。
警方指出,李男將犯罪所得用來向黃姓藥頭購買海洛因吸食。警方依他的供述循線逮捕黃姓男子,查獲重達3.9公克的海洛因共8小包。全案訊後依竊盜、毒品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警方提醒,商家除了在店內外加裝錄影監視器外,店門應裝設自動感應鈴聲,提醒店員有人進出,預防歹徒趁忙碌之際逃逸;另外,高價真品手機應加鍊或加裝商店標籤,以防歹徒以樣品手機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