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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菸模糊地帶 業者應貼禁菸標誌

優活健康資訊網/UHO新聞部 2012.05.04 00:00

(優活健康網記者杜宇喬/綜合報導)菸害防制法新規定對不吸菸的人而言真是一項福音。大多數的公共場所的確比較少見到吸菸的人了,但是在一些比較具有爭議的場所,像是餐廳、渡輪、檳榔攤等,還是偶爾會見到一兩位癮君子。菸害防制法新規定實施後,在大多數民眾配合,衛生署國民健康局和各地衛生局強力宣導與稽查,9成民眾對無菸環境感到滿意。

菸害防制法在2008年修法特別加強禁菸場所的規範,並擴大室內場所範圍,以保護大多數不吸菸者之權利。依照現行法律,菸品並不是違法商品,政府不能禁止販賣。菸害防制法修法的目的也不是故意要和吸菸者對立,而是希望透過吸菸環境的限制,幫助吸菸者逐步減少吸菸行為。

半開放式餐廳較易造成民眾困擾,根據菸害防制法新規定,餐飲場所內同一樓層未設牆壁,或直接對外的開口面積達其總牆面面積1/4以上者,可認定為半戶外開放空間,無須比照室內禁菸。咖啡廳以往設有吸菸區(室),吸引不少有吸菸習慣的消費者,新法上路後,咖啡店除非設置合格吸菸室,否則必須全面禁菸。

有些夜店則採複合式經營,白天是咖啡店、餐廳,晚上為夜店,業者認為夜店晚上9點才開始營業,可不受禁菸令管制。不過,依法該場地若非屬晚上9點以後才開始營業的場所,白天、夜晚均應全面禁菸。

禁菸場所檢舉量增多列為重點稽查,菸害防制法新規定上路以來,民眾對新法的認知與支持度都高達9成以上。雖然地方執法單位對於少數場所是否全面禁菸,與業者有認知上的差異。但相對吸菸者在禁菸場所吸菸的違規行為更讓稽查員困擾。

國民健康局建議吸菸者如一時無法戒除菸癮,也請不要在禁菸場所吸菸。禁菸場所業者更應確實張貼禁菸標示及善盡提醒責任。大家遵守菸害防制法最基本規範,既不會擔心傷害別人健康,也不會受到法律懲罰。

(資料來源:行政院衛生署衛生報導137期)

資料來源:http://www.uho.com.tw/hotnews.asp?aid=17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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