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39款1.事實發生日:101/05/042.公司名稱:旺能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名稱、辦公處所及聯絡電話。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1)股務代理機構: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2)辦公處所: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6樓(3)聯絡電話:02-23253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