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1/05/042.公司名稱:中鴻鋼鐵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01年2月及3月關係人交易之取得資產,金額單位應輸入為「仟元」,輸入錯誤為「元」致差異過大。6.因應措施:申請更正重新公告。向證交所申請更正101年2月及3月關係人交易取得資產之「申報數」,補正為101年2月金額8,461仟元(原申報數為8,461,000仟元)及101年3月金額96,639仟元(原申報數為96,638,600仟元)。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