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國10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案
(2)民國101年度盈餘分配案. 3.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章程」案
(2)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管理辦法」案
(3)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4.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04/16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06/14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辦理過戶日期時間:101年4月15日16時30分前(24小時制)(二)辦理過戶機構名稱: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許昌街17號2樓
電話: (02)23611300 (三)辦理過戶方式: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
因最後過戶日101年4月15日適逢星期例假日,故請提前於
民國101年4月13日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
證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許昌街17號2樓) ,辦理過戶手
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1年4月15日(最後過戶日)郵戳
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
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
行辦理過戶手續。(四)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
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本
公司擬訂於民國101年4月1日起至民國101年4月16日止受理
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
國101年4月16日17時前寄(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
式,以利董事會 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
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受理處所:本公司台北分公司(台北市承德路2段81號3樓, 電話:02-25555218#219)(五) 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30日前函送各股東,屆
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及身分證字號或統
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
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電話:02-23611300)。 (六)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1,000股
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
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
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洽詢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常會。
(電話:02-23611300)。持股滿1,000股以上之股東其開會通知
書將於股東常會前30日寄發各股東,屆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
東戶號、戶名、身份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
人洽詢。(七) 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
會38日前依規定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台灣分公司(台北市承德路
2段81號3樓),電話:02-25555218,並副知證基會。 (八) 本次股東常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本公司已於101年3月27日公告,此為補充發佈,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