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地檢署兼派駐廉政署檢察官許嘉龍與高雄地檢署兼派駐廉政署檢察官王柏敦,指揮檢調和政風人員搜索南市工務局使用管理科二股約僱員黃育彬辦公室及住家,以及宏達與冠紘兩家建物安檢公司,查扣相關證物,同步傳喚被告黃育彬、羅忠仁(宏達公司負責人)、林俊宏(冠紘公司負責人)及四名證人到案說明。
檢方指出,黃育彬係利用審查建物安檢案件,握有准駁權力之機會,屢次向安檢公司索求住宿券、遊樂券、禮品等物,甚至直接到接受安檢的餐廳吃霸王餐。安檢公司畏於黃育彬的權勢,屢屢附和其要求。黃育彬行為惡劣,在外嚴重破壞台南市政府的形象,遭到檢舉。相關人等到案後,正由檢察官擴大偵辦中,並試圖了解被告所安檢的幾件案件中,是否存有其他人謀不臧的弊端。
賴清德強調,「清廉」是公務人員最基本的條件,上任以來,就不斷要求落實「清廉勤政」施政理念,多次勉勵市府同仁,生活簡約,盡忠職守,同心推動市政發展,才能不負市民的期待,市府不容許害群之馬存在,若有貪瀆情事,絕對嚴格究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