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19日,蔡嫌包下台鐵客廳式車廂舉辦性愛趴,檢方依意圖營利媒介性交猥褻罪嫌起訴蔡男、2名女助理及3名男糾察。板橋地院昨開準備程序庭,僅蔡育林未遮掩面對媒體,其餘被告戴著口罩,還有人戴假髮喬裝。
庭訊時,男糾察李岳錞指出「1、事前繳800元與常理不符,2、不知清點明細,3、檢方起訴認為聚餐花費是蔡出於自由意識所為,現在說是共犯有矛盾」,以此證明無犯意。
法官詢問「繳800元的用意?」助理及糾察多答說:「像看表演的門票費、單純看活動」,不過蔡育林說:「我不是辦活動給你們看,是每個人都參與其中,不然就變成公然猥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