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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民斤斤計較 6月就是要漲2波

自由時報/ 2012.05.04 00:00
經長上午說考慮 下午就否決

〔自由時報記者林毅璋、曾韋禎/台北報導〕經濟部長施顏祥昨天上午才在立院答詢時,同意考慮六月一日的夏季電價調漲可延至六月十日,與第一階段電價調漲一併實施,但經濟部昨天下午就改口否決此構想,民眾在六月份仍得面對電價兩波調整的衝擊。

依記者自行估算,若以夏季國內住宅平均用電量約四二七度為計算基礎,當六月一日先實施夏季電價、六月十日再實施第一階段電價方案,和六月十日同時實施夏季電價與第一階段電價的方案相比,用戶在當月得多付出約四十五元電費。簡單來說,就是台電、經濟部連六月一日到九日這九天的夏季電價也要跟住戶斤斤計較。

施顏祥昨天上午在立院答覆民進黨立委黃偉哲詢問時表示,過去幾年一向都是在六月一日開始實施夏季電價,這次要延至十日,與第一階段電價調漲一併實施,是可以考慮看看,只是還有技術問題要釐清。但經濟部隨即在下午改口強調,夏季電價照常於六月一日實施,不會延後。

經濟部的理由是,經通盤考量,因夏季電價實施多年,不宜驟然變動。

能源局官員堅稱,六月到九月底止共四個月夏季電價,是「常態性」制度,六月一到,各界就知道要變成夏季電價。但整體電價調整數年一次,是「非常態性」的,沒有理由讓「非常態性」因素干擾「常態性」制度。

台電也說,為合理反映夏季、非夏季的供電成本差異,台電是參考國際電業普遍做法,從一九八九年起就實施季節電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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