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警察局交通大隊今天表示,以往單純車輛損毀交通事故,多委由當地警察派出所處置,但遇到重大的死亡車禍等,又是由交通分隊處理。
試辦「交通事故處理專責化」服務,交通警察分隊全面處理死亡、受傷、車損車禍,並配合義交全面疏導交通。
受過專責訓練的交警,不但通過警政署認證,熟悉交通事故處理程序,對於車禍現場的測繪、照相、蒐證及製作筆錄,都有專業水準。
警方統計,新北市至3月底為止,今年發生38件死亡車禍,造成38人死亡。警方說,交通事故發生後,能在最快時間抵達現場,並做最有效的處置,可確保雙方權益。
交通警察大隊表示,今年4月16日由永和分局交通分隊、中和第一分局交通分隊試辦,板橋、海山、中和第二分局的交通分隊,5月1日起也加入試辦。
警方說,從試辦的永和與中和一分局分析發現,交通事故處理專責化後,能縮短處理時間30分鐘,不但節省時間,更可減少道路壅塞。
騎機車的新北市李姓民眾,上月底在永和地區與汽車發生擦撞,報案後警察不到3分鐘就到現場處理,讓她印象深刻。
為了充實專責交警人力,市警局特地從派出所警員招募交通警察,從報名的300多人篩選出134名,除專業的交通指揮手勢訓練,還有交通執法及事故處理的專精訓練、認證。
交通警察大隊呼籲民眾,發生車禍後要儘快報警處理,確保權益;也提醒民眾注意,在車禍事故現場,可以申請警方提供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
交通事故發生7日後,可以申請閱覽或提供現場圖、現場照片。事故發生30日後,可申請警方提供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被害人6個月內,可提出刑事告訴,民事訴訟可以自行協調理賠,或向當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對事故如有疑義,當事人可以在發生當日起,6個月內逕向新北市政府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