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近幾年發生多起車輛違規闖越平交道事件,尤其,今年元月一輛砂石車闖平交道,造成台鐵列車駕駛死亡,列車車廂嚴重毀損事件。
依現行規定,不遵守看守人指示,或遮斷器已放下,或警鈴已響、閃光號誌已顯示,仍強行闖越,罰鍰從6000元到1萬2000元,但裁罰從1萬元起跳。交通部為嚇阻闖平交道違規行為,檢討修正裁罰基準,新增大型車的裁罰以最高額度1萬2000元處分。
另現行規定,在無看守人員管理或無遮斷器、警鈴、閃光號誌的鐵路平交道,設有警告標誌或跳動路面,不依規定暫停,逕行通過,裁罰基準從9000元起跳。新增裁罰基準也是大型車罰鍰1萬2000元。
而在鐵路平交道超車、迴車、倒車、臨時停車,現行規定裁罰基準是6000元,同樣新增大型車的裁罰基準調到最高額度1萬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