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決指出,李男於民國97年間拍攝由九把刀、黃子佼等人導演的電影「愛到底」,凌晨時因尿急而騎車到鄰近的基隆河河濱公園如廁,不料卻摔車,導致脊髓損傷、全身多處骨折。
李男主張,水利處管理的公共設施有欠缺,現場路燈設置不足,也沒有反光板等設施,照明不足導致他發生事故,因此提告求償醫藥費、精神撫慰金等共167萬餘元。
水利處主張,李男在夜間騎車本應減速慢行,並注意車況,但卻高速行駛以致發生事故。李男事故與現場有無設置反光板、路燈等設施,兩者沒有因果關係,何況現行法令也無相關規定,因此水利處沒有賠償義務。
法院審理後認為,事發現場的河濱公園內環道路並未設置任何照明或反光警示設備,顯然照明不足,導致用路人無法看清道路而險象環生。水利處身為管理機關對此確有欠缺,因此依法判決,水利處應給付李男122萬餘元,及從民國98年起到清償日,按年息5%計算的利息。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