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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更擬分類分級 建商門檻趨嚴

自由時報/ 2012.05.03 00:00
都更案拖太久 必須重估價

〔自由時報記者林美芬/台北報導〕都更條例大翻修,建商實施者的都更門檻將再趨嚴格,估價將設立權利變換退場機制,拖延太久的都更案必須重新估價才能繼續,並考慮加入都市計畫精神,不臨建築線拒都更戶將以位移方式調整基地,讓拒都更戶可獨立建屋,都更也可繼續。

內政部長李鴻源昨到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專案報告指出,都更將分三大重點同步進行,包括政府主導都市更新案、一般民間主導都市更新案及輔導住戶自主更新案。其中,政府主導都更案屬全新領域,且以大規模開發案為主,並無完成案例供參考,考慮增設公營都更公司、財團法人或公益法人等組織來進行都更案,目前北市已決定成立財團法人都市更新推動中心。

至於爭議最多的民間主導都更案,李鴻源指出,未來都更期限審查要嚴格執行,並規範都市更新事業計畫與權利變換書應併送、都市更新同意書出具時間點、地主退場機制、風險控管等。

針對外界質疑資訊不對等、公開透明化程度不夠等,則將建置都市更新e化平台,提供都更各種相關資訊,並要求實施者於事業概要核准或擬具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後,應將都市更新相關計畫書重要內容、估價報告摘要、所有簡報資料、會議資料等上網公開,於當地設立都市更新工作站,提供民眾法令及個案執行進度諮詢,並進一步將資訊公開、強化民眾參與、通知送達、實施者資格條件等納入修法,以保障民眾權益。

另外,都市更新同意門檻預定從現行十分之八提高到十分之九,代拆部分,北市建議由法院執行,但李鴻源不贊同,可能回歸行政機關自行處理,但並未定案。至於啟動都更門檻,目前十分之一門檻被認為太低,新版本將提高門檻。

李鴻源表示,將採取「分類分級」方向訂定門檻,可能是政府主導都更案、住戶自立都更案啟動門檻十分之三,如海砂屋等具有危險性或是影響公共利益由政府主導都更案,可能更低;民間主導都更案十分之五或以上才可以提出事業概要,需要再進一步研究,也考慮取消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概要,但實質存在,以簡化流程。

鑑於文林苑案王家房地未臨建築線,導致諸多執行上的爭議與困難,營建署長葉世文則表示,考慮加入都市計畫手段,採取位移方式來強化土地利用,以整棟房子遷移方式來使其臨建築線,未來可獨立開發,則都更案也可以進行,不受拒都更戶的影響。

有關權利變換估價問題,都更戶權利要受到保護,由於房地產價格波動大,都更時間若太長,可能衝擊都更戶權益,所以訂立權利變換退場機制。葉世文指出,時間拖太長(目前考慮超過二年或三年),就要重新估價,但不是整個計畫重來。

對於文林苑先預售的爭議,葉世文表示,未來要等整個基地拆除完畢,才可拿到建照,地上物處理完成,才可以預售,文林苑事件不會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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