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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電價 住宅用電漲幅低於9%

中時電子報/陳宥臻、王莫昀/台北報導 2012.05.03 00:00
新電價調價方案較四月中提出的舊案調幅大幅縮減,台電估算,兩階段調漲後,住宅用電漲幅由舊案的十六.九%調降到低於九%,較原漲幅打八折還少,小型商業用電縮減至二十一%,其他大型商業與大小型工業用電漲幅也控制在二十三%至二十七%。

經濟部能源局說,詳細電價調整方案,最慢五月十日前公告。

立院經濟委員會昨日決議,電價、水價等國營事業公用費率不能由台電、台水等自行公告費率及計價公式,應由政府成立獨立超然的公用事業費率審議委員會,成員須包括學者、專家、會計師和公會代表等。

經濟部長施顏祥指出,電業法修正案擬設立電價審議委員會,未來電價調整,須送該委員會通過後才能執行。水價與天然氣價格都已設計審議委員會機制。

施顏祥指出,調整電價調漲方式後,台電今年虧損金額將由一次調足的一五二億,提高至七二二億。經濟部國營會官員說,台電累計虧損今年約達一八九八億元,高出資本額(一六五○億)一半,今年召開股東會時,將會向股東說明。若有銀行關切台電一兆八千多億元借貸還本問題,經濟部也會協助說明。

根據新方案,住宅用電超過三三○度以上的各級距夏月費率漲幅約十六.五%至二十.七八%。三三○度以上各級距非夏月費率漲幅則較夏月大,約二十.四九%至二十六%間。

台電指出,第一、二階段調整後,整體住宅用電累計調漲幅度低於九%,小型商業漲幅也降為二十一%。量販、百貨等大型商業用戶每月電費平均漲幅約二十四%。

工業用電方面,小型工業用戶每月電費平均漲幅約二十三%、大型工業用戶平均調幅約二十七%,低於原方案漲幅,也低於原方案打八折。

此外,為轉移尖峰用電,尖峰用電加價較多,以鼓勵產業界儘量在離峰時間用電,離峰電價調幅將從原方案六十二%降為五十%,但兩階段累計僅調整四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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