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高價外購IPP電力,每度動輒三.六至四.五元,超出台電自行發電成本約達一元,甚至接近二元,引發外界大肆抨擊,質疑台電獨厚民營電廠,肥水還流入台電轉投資公司。老台電人一句話:「民營電廠可反應燃料成本,有得賺,台電轉投資自己賺,還可挹注國庫,有何不可!」直接道出國內能源政策的不合理性。
民國七十六年後,經濟起飛,台電籌設的新電廠因民眾抗爭、環保問題,遲遲無法興建。體制內行不通,只好走體制外!政府先後獎勵汽電共生系統與設置IPP。
孰料,多年後,原台電賴以降低發電成本的民營電廠、汽電共生反而寄生在台電金脈上,將自家電力高價賣給台電。屬於國庫、全民的利益,悄悄地被搬到企業口袋。
汽電共生大賺「台電財」的不合理優惠,直至六年前,被媒體披露才改善。但IPP合約爭議依舊存在,受限政策鄉愿,台電調價方案總是受阻,體制外的IPP卻可適時反映燃料成本。
這些隱藏在水電油價背後的不合理成本,若持續存在,小老百性也只能默默忍受口袋中的錢不合理地被利益團體悄悄掏走,莫可奈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