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公告】遠百就太平洋流通投資臨時管理人刊登廣告之聲明

中央商情網/ 2012.05.02 00:00
日  期:2012年05月02日公司名稱:遠百(2903)主  旨:就太平洋流通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臨時管理人刊登廣告之聲明發言人:倪候昆說  明:1.事實發生日:101/05/022.公司名稱:太平洋崇光百貨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聯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無5.發生緣由:就太平洋流通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太流公司」)臨時管理人對外刊登廣告,針對本公司經營團隊就SOGO商標之使用、及開設遠東SOGO巨城購物中心事宜,種種不實指控,鄭重聲明如下:一、太流公司股權爭議,現正由法院審理中,目前並無任何法院判定李恆隆或章民強實

際出資太流。太流公司三位現任臨管人,係由李恆隆與章民強所推薦,法院已告誡

臨管人,執行職務時,不應對太流股本究為四十億一千萬或一千萬,存有預設立場

。然三位臨管人竟公然多次刊登廣告聲稱SOGO不屬於遠東集團,執意維護特定利益

之一方,不僅違反法院諭示、有愧於臨管人職責,並已違反公司法「不得損害公司

利益」之規定。二、目前法院正密集審理太流公司臨時管理人之適法性與適任性,太流臨管人竟對外刊

登足以造成本公司經營團隊名譽嚴重受損之廣告,本公司及經營團隊成員,將依法

提出刑事告訴,以維清譽,並請媒體先進勿以訛傳訛,以免誤蹈法網。三、遠東集團既實質增資並取得本公司控制權,本公司在已取得SOGO商標權之日本合作

方同意下,依法於本公司之分店使用遠東名稱與授權商標,此為國內外商業運作慣

例,合法正當。以往於太平洋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本公司時,當時之太設公司,

亦同時經營本公司及三家「太平洋百貨」(分別位於永和、豐原及屏東),從未遭

到質疑。依太流臨管人之指控,難道SOGO商標只能永遠跟著「太平洋」三字?擁有

商標權之日方難道不能自己選擇合作與授權之名稱?四、依台北地院100年度聲字第749號裁定:「…100.8.26股東臨時會改選董監事決議,

在未經法院判決撤銷前,仍屬有效,且不以主管機關准予變更登記為生效要件。」

本公司現行經營團隊之合法性,不容任何人混淆視聽。五、另,教育部甫以101年4月16日臺人(一)字第1010062245號函,回覆國立台北大學表

示,未兼行政職務之公立大學專任教師,僅有於曾依法兼任代表官股之公司監察人

時,方能兼任該公司之臨時管理人職務。故陳榮傳先生依法不得擔任太流公司之臨

時管理人,此部分亦請主管機關注意,以免助長不法。6.因應措施:本公司將依法提起抗告。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