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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畢業實習醫師可望納入「勞基法」保障

中央廣播電台/王韋婷 2012.05.02 00:00
醫護人員勞動節當天發出怒吼,要求全體醫護人員適用「勞基法」。衛生署視察周道君今天(2日)在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答詢時表示,衛生署7日將召開會議,討論住院醫師和實習醫師是否納入「勞基法」;勞委會主委王如玄也指出,原則上同意將已經畢業但尚未取得醫師執照的實習醫師納入「勞基法」適用範圍。

醫護人員的工作時數近來廣受討論,醫護人員也希望能夠納入「勞基法」保障。衛生署視察周道君2日在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回答台聯立委林世嘉質詢時說,衛生署和勞委會7日將召開會議,討論是否將住院醫師和實習醫師納入「勞基法」適用範圍。周道君說:『(原音)有關住院醫師和實習醫師的部分,目前我們會納入優先處理,目前已經預定在5月7日,針對是否將這些人納入「勞基法」,開會討論。』

勞委會主委王如玄回應表示,已經從醫學院畢業,但尚未考取醫師執照的實習醫師,因為已經不具有學生身分,在醫院工作可以視為勞工,可以納入勞基法適用對象。她說:『(原音)「實習醫學生」是他到醫院去,是他整個教育學程的一部分;「實習醫生」是他畢業了,但是他可能還沒考上醫師執照,這段時間他在醫院裡面工作,後面這個情況,基本上他應該要有「勞基法」的適用,這部分應該是沒有問題的。』

但是對於尚未從醫學院畢業、正在醫院實習的「實習醫學生」,因為還有學生身份,應該從學生受教權的觀點,用比勞工更高的標準予以保護,至於是否可以比照「技術生」的身份適用「勞基法」,則必須審慎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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