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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遣工不如外勞 勞委會允立法保障

自由時報/ 2012.05.01 00:00
〔自由時報記者顏若瑾、施曉光、李宇欣、曾韋禎/綜合報導〕勞工陣線聯盟秘書長孫友聯昨出席民進黨立委所辦公聽會爆料指出,該聯盟在勞動節前夕接獲勞工投訴,高雄市前鎮加工出口區某電子公司,長期變相使用派遣勞工,長達七年沒有聘過正職員工;去年起甚至不再續聘外籍勞工,因為「台灣派遣工薪水比外勞還低!」

勞委會綜合規劃處處長李來希昨出席立法院國民黨團記者會表示,將推動「派遣勞工保護法」立法,或修法在勞基法中建立派遣專章,讓派遣工合法化;明年勞工時薪將達到一百一十五元,未來還要落實週休二日。

勞團也質疑公部門帶頭勞動派遣,人事行政總處人力處副處長郭素卿表示,公部門勞動派遣人數,九十九年 有一萬五千多人,一百年一萬一千多人,以後「只會少不會多」。

台聯提案 身障退休年齡降為50歲

立法院民進黨團昨也召開「長工時、低薪資、過勞死,台灣勞工越忙越窮」記者會,幹事長潘孟安呼籲,馬政府應調漲基本工資、降低工時、落實勞動檢查,才是正本清源的方式。

此外,鑑於身心障礙人士的退休年齡早於一般人,立法院台聯黨團昨提案修正勞動基準法,將身障人士的退休年齡降至五十歲,並要求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的勞工代表,得少於半數,基本工資也應漲至兩萬五千元。

殘盟常務理事呂鴻文指出,對於身障人士而言,因提早老化,到了五十歲,其體力、身體狀況已難負荷一般工作的需求,修法可讓身障人士多一層選擇。

勞委會勞保處副處長鄧明斌解釋,勞保已針對所有人規劃提早請領勞退年金的機制,最多能提早五年;針對不同的失能,也有失能年金,且加給眷屬補助,都能保障弱勢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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