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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聰元收賄案 結局太離譜 司改會:司法威信被玩掉

中時電子報/林偉信/台北報導 2012.05.01 00:00
前法官許聰元因檢方逾期上訴,涉貪案遭無罪定讞,並獲刑事補償金,民間司改會辦公室主任、律師高榮志昨日氣憤地說,這件事人民的感受如何,不難想像,「司法威信是如何被玩掉的,不言而喻。」全民幫涉貪法官買單付補償金,實在不合理,呼籲應修法限制,才能符合社會正義。

法界實務人士聽聞此事,也感到相當錯愕,認為許依法雖可請求補償,但該案是因檢方逾期上訴,才造成無罪確定,政府「賠償」許聰元的錢,不該由全民埋單,應追究當時承辦檢察官的責任,向該名檢察官求償。

高榮志說,「一銀押匯案」從偵查到無罪確定,官司纏訟廿九年六月,張國隆、柯芳澤兩名被告聲請冤獄賠償還被駁回,直到聲請釋憲,經大法官宣告違憲,二人才被依「刑事補償法」獲得補償,但法院認為他們也有過失,酌減金額,張、柯分別獲得每日二千五百元、一千元的補償。

高榮志說,張、柯用了卅四年的歲月,換來釋憲與冤獄賠償條件放寬的法律修正,如今竟讓前北院法官許聰元「撿到便宜」,真如台語俗諺所說的「飼豬肥著狗」。

高榮志認為,去年九月一日實施的刑事補償法,立法精神是基於保障人權,值得肯定,但許聰元案是因檢方逾期上訴,造成無罪判決定讞,法令放寬適用補償範圍,卻社會幫涉貪法官買單付補償金,實在不合理。

法務部昨天回應,本案經高檢署調查,檢察官曾忠己沒有上訴遲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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