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0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100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100年減資彌補虧損健全營運計畫及執行成效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承認本公司100年度決算表冊案。
(2)承認本公司100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事項:
(1)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
(2)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 四.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04/30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06/287.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1%以上股份之股東提案權期間及受理處所:
(1)受理提案期間:101年4月20日起至101年4月30日止。
(2)受理提案處所:台北市內湖區行愛路77巷63號5樓(本公司財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