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男表示,去年十一月,他看友人有許多美容小姐的電話,因想和美眉哈啦聊天,便向朋友要了一支電話。對方自稱是「夏可欣」,和他熱線交談一個月後,女子嗲聲表示願意當他的女朋友,讓他以為天外飛來艷福。
不料,從十二月起,該女以繳房貸為由,借了一萬五千元,再陸續以買化妝品、母親股票慘輸、父親欠地下錢莊等理由,每次一借就是數十萬元;期間他只與該女吃過三次飯。
前天下午,女子又說要還經紀公司錢,要黃男帶廿萬元開車到長春路。警方派員到現場埋伏,將出面取款的陸蓉之當場逮捕。
陸女辯稱,她不認識「夏可欣」,是一名前同事要她到該處,表示黃男會開車載她去找營養師,不知道為何一上車,黃男就將錢交給她,隨即被警方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