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松筠於一八九一年出生於豐原,早年就讀於台灣總督府國語學校,畢業之後擔任教職不久,即遠赴日本明治大學就讀法科,並於一九二二年考取「辯護士」(律師)。
回台開業後,他還積極參與台灣議會設置運動,在一九二三年十二月間,台灣總督府以違反「治安警察法」為由逮捕大批參加議會運動的台籍人士,史稱「治警事件」,而鄭松筠被逮捕後曾短暫入獄,最後被判處罰款一百元。
之後,他又積極參與台灣文化協會,並到各地舉辦「文化演講」;除此之外,他也對剛剛在台灣萌芽發展的新劇及跳舞活動產生興趣,投入不少心力。一九三○年他與林獻堂、楊肇嘉等人籌辦「台灣地方自治聯盟」,推動台灣自治運動,並在一九三五年參與台中市議員選舉。
戰後,鄭松筠因身為台灣少數的法律專業人士,受聘擔任台北地檢署首席檢察官,之後又到台東擔任檢察官,在二二八事件發生時,他受人拖累而被關入獄七十五天,幸而最後獲釋,但卻對政治絕望。他曾告訴孫子鄭士文說:「我在日本時代被日本人說是親中人士,國民黨時代又被中國人說是親日人士,這就是身為台灣人的悲哀!」
一九六八年鄭松筠過世,埋葬在東海花園公墓,他的晚年都隱居在「梅鏡堂」,陪伴一盞青燈來鑽研佛經,度過了人生最後的階段。 (記者林良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