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廿六日下令速食連鎖集團肯德基賠償八百萬澳幣(約新台幣兩億四千四百萬元)給該名女童。肯德基表示將上訴。
二○○五年,當時七歲的女童莫妮卡.沙曼(Monika Samaan)與家人到雪梨附近一家肯德基用餐,莫妮卡吃了Twister雞肉捲後中毒入院,昏迷六個月,最後四肢癱瘓,需坐輪椅,並喪失說話能力。莫妮卡的父母和弟弟一起吃了雞肉捲後也上吐下瀉,但後來都康復。
新南威爾斯省最高法院法官羅斯曼,上周先裁定肯德基已違反照顧女童的責任,廿六日下令肯德基需支付八百卅萬美元賠償金及訴訟費用。
莫妮卡的律師瓦哈奇思說,這個家庭非常需要這筆賠償金,因為莫妮卡的疾病「已耗盡家裡極為有限的資源」,但肯德基到現在卻未付分文。他說,莫妮卡現已十四歲大,家人暨要照顧她的基本需求,又要照顧她的弟弟,已愈來愈感困難。
百勝國際餐飲集團(Yum! Brands)旗下的肯德基表示,對判決深表「失望與驚訝」,因為並無證據顯示是其餐點導致莫妮卡重病。為了捍衛商譽,肯德基將會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