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環保局今天表示,為鼓勵民眾選用新型環保電動機車,自民國99年7月起原提供電動機車購買補助每輛1萬元,今(101)年補助金額調整為6000元。
環保局官員解釋,這是因為今年經濟部工業局補助經費已調降,且依行政院環保署去年9月2日召開相關電動機車推廣會議,建議考量各縣市空氣污染防制基金財務狀況不同,恐難提供一致的補助金額,建議各縣市環保局今年度調整補助金額以不高於6000元為辦理原則。
環保局表示,各縣市環保局提供電動機車購買補助的經費來源均為空氣污染防制基金。由於車輛空污費是由中央徵收,且台北市沒有大型工廠及固定污染源,空污費收入遠少於高雄市及新北市。
依環保局數據,以去年為例,高雄市空污費收入約4億9000萬元,新北市收入達1億4000萬元,北市僅收入7200萬元;但以去年各縣市補助電動機車輛數來看,北市補助1206輛,為全國第2名,僅次於高雄市1464輛,另新北市1027輛。由於空污費還需支應各項空氣品質維護及改善工作,因此今年補助金額在綜合考量下調降。
至於電動車充電問題,環保局表示,台北市目前設有44處電動機車充電站(有157個充電格位),由於新型鋰電池電動機車的電池已改為可抽取式,且重量約5至8公斤,民眾可自行抽取至家中充電,環保局也協調北市191家機車定檢站及電動機車經銷商於販售地點檢討增設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