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2款1.召開記者會、法人說明會或以其他方式對外公開財務業務資訊之日期:101/04/302.召開記者會、法人說明會或以其他方式對外公開財務業務資訊之地點:台北喜來登大飯店-B2祿廳(台北市忠孝東路一段12號B2)3.財務、業務相關資訊:說明公司概況、營運成果及未來展望。4.若有發布新聞稿者,其新聞稿之內容:無5.其他應敘明事項:召開時間:101/04/30(星期一),下午三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