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市府活動 人事室稱敘獎合規定
該名員警任職保安科,負責一般警衛勤務,根據統計,去年一整年嘉獎數超過百支,科長張樹德表示,該員是市府對口單位,近年來,市府積極發展觀光,頻頻舉辦活動,相關勤務繁重,從事前開會協調,到勘察現場,協調各單位規劃動線,活動時更要到場管控,與一般人印象中「吹冷氣」的內勤員警不同,他認為這樣的敘獎標準,相當符合獎懲規定。
基層呼誇張 查販毒案也才三支嘉獎
不過,這樣的看法,卻與外勤員警有相當大的落差,不少基層員警聽到一年可以記超過百支嘉獎,第一個反應都是「這很難吧」,及至知道當事人竟然是內勤員警,直呼誇張。
有外勤員警舉日前因查察煙毒案遭襲擊殉職的刑事小隊長為例,表示就算查獲販毒案,可以記到小功,等同三支嘉獎,但要偵辦這種案件,要花很長時間佈線、偵辦,甚至埋伏、冒著生命危險,而外勤案件,絕大多數都要團體行動,破案功獎分配後,能分到一支小功就很難得了,一年要記到上百支嘉獎,真的是要非常「拚」,還要加上運氣才有機會。
人事室表示,員警獎懲有一定標準,所有紀錄都需要報請局長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