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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陳8會簽投保 兩岸皆樂觀

中央商情網/ 2012.04.26 00:00
(中央社記者黃巧雯新北市2012年4月26日電)經合會第3次例會下午結束,台灣經合會首席代表、經濟部次長梁國新表示,雙方對於在第8次江陳會中簽署兩岸投保協議及海關合作協議皆表示樂觀。

海基會與大陸海協會於今天舉行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第3次例會,由海基會副董事長高孔廉及大陸海協會常務副會長鄭立中擔任召集人;台灣由經合會首席代表、經濟部次長梁國新主談,大陸則由其經合會首席代表、海協會特邀顧問蔣耀平主談。

梁國新在會後記者會時表示,這次會中雙方主要檢視ECFA(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貨品及服務貿易早期收穫計畫執行情形,以及貨品貿易、服務貿易、投資、爭端解決、產業合作、海關合作等6個工作小組工作進展,另外則有兩岸經貿團體互設辦事機構經濟合作議題。

此外,雙方這次還針對因應全球經濟情勢變化及開拓國際市場等經驗進行交流,並就未來工作規劃交換意見。

由於第7次江陳會中,雙方曾決議將投保協議和海關合作協議等議題納入優先推動項目,梁國新表示,這次雙方對於在第8次兩會江陳會時簽署這兩項協議皆表示樂觀。

他說,儘管實際上還有一部分技術性議題仍待雙方最後協商確認,「但整個方向和進度都符合我們預期」。

經濟部國貿局表示,投保協議文本內容屆時將包括定義、適用範圍和例外、投資待遇、透明度、逐步減少投資限制、投資便利化、徵收、損失補償、代位、轉移、拒絕授予利益、雙方的爭端解決、投資人與投資所在地一方的爭端解決、投資商務糾紛、聯繫機制等重要條款。

海關合作協議部分,國貿局說,目前雙方已就協議目的、範圍、海關程序、海關合作等主要內容達成共識。

梁國新並期盼,負責投保協議和海關合作的相關同仁能盡快針對未決的議題能繼續磋商,以盡快達成共識。

國貿局表示,未來簽署海關合作協議後,將有助於促進雙方海關程序的簡化,提高通關效率,加強查緝走私,讓ECFA執行更為順暢,使兩岸貿易更為便捷與安全,有助推動兩岸經貿進一步交流與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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