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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旺能上市審議委員會決議事項及其執行情形

中央商情網/ 2012.04.26 00:00
日  期:2012年04月26日公司名稱:旺能(3599)主  旨:上市審議委員會決議事項及其執行情形發言人:梁榮昌說  明:1.事實發生日:101/04/262.公司名稱:旺能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申請上市時,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之決議,出具承諾事項如后:(一)本公司承諾於公開說明書中揭露事項如下:1.最近三年度及申請(100)年度上半年業績變化之合理性。2.與兩家矽晶片進貨廠商簽訂長期供貨合約之現況及對財務業務之影響。3.太陽能產業景氣變化快速,市場競爭激烈,太陽能電池價格逐年下降等不利因素,對公司之影響及因應措施,並就產業前景資訊完整揭露。4.更換總經理之緣由及對公司未來營運之影響。5.公司係以科技事業申請上市,惟據瞭解因太陽能電池生產技術進入障礙不高致產業競爭激烈,又目前適逢市場終端需求疲弱,整體產業前景不佳,有關公司技術核心與競爭優勢暨如何突破所處困境並轉虧為盈之說明。6.公司係屬太陽能產業中、下游之電池廠商,面對原料取得受制於上游矽晶片業者,且下游供給遠大於需求之窘境,如何強化上下游整合能力以及於現行市場胃納量下如何擴大業務規模之說明。7.在矽晶片太陽能之轉換效率遲無法大幅提升下,面對高轉換效率能源產品(如砷化鎵)之替代威脅,公司之具體因應措施。8.公司係屬科技事業申請股票上市,應於公開說明書封面以顯著之字體註明「本公司係依有價證券上市審查準則第5條之規定申請股票上市之公司,屬於科技事業,所營業務具有相當之風險性,請投資人特別注意」等字句。(二)出具之承諾事項:1.本公司董事長梁榮昌同時兼任執行長,為強化公司治理,承諾於上市掛牌前擇一擔任。2.本公司係以科技事業申請上市,為維持其經營階層及高階技術人員穩定,請本公司董事長梁榮昌、董事長室顧問袁明來、總經理陳立惇、以及研發處長黃崇傑、經營策略與發展協理郭禮青二名技術高階主管,承諾將其持股提交辦理股票集中保管,自上市買賣開始日起屆滿一年後始得領回二分之一,其餘股票部份自上市買賣開始日起屆滿二年後始得全數領回。6.因應措施:(一)後續執行情形:已於上市前公開承銷暨股票初次上市用之公開說明書中載明。(二)後續執行情形:1.本公司董事長梁榮昌已於101年3月8月董事會辭任執行長一職。2.依承諾將本公司董事長梁榮昌、董事長室顧問袁明來、總經理陳立惇、以及研發處長黃崇傑、經營策略與發展協理郭禮青二名技術高階主管持有本公司之股票,於101年4月20日送交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集保。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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