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初轉換日,102.1.1為IFRS開始採用日。(三)採用IFRSs計畫之重要內容及執行進度:本公司IFRSs轉換進度係依IFRSs轉換計
畫執行無誤。(四)目前會計政策與未來依IFRSs編製財務報告所使用之會計政策二者間可能產生之
重大差異:
A.員工福利:
(1)我國會計準則就累積帶薪假未有相關規範;採用IFRSs後,員工休假權利如
為累積給薪休假者,應於員工提供服務而增加未來給薪休假之權利時認列。
(2)依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之規定,本公司對確定福利義務進行精算評價並
認列相關退休金成本及應計退休金負債;轉換至IFRSs後,應依國際會計
準則第19號「員工福利」之規定,對確定福利義務進行精算評價。
(3)依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之規定,不允許直接將退休金計畫相關精算損益
直接認列於權益項下,精算損益須採用攤銷方式認列損益。採用緩衝區法
認列精算損益時,應按可獲得退休金給付在職員工之平均剩餘服務年限攤
銷。惟依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員工福利」規定,本公司選擇將來自於確
定福利計畫之精算損益立即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項下。認列於其他綜合損
益者係立即認列於保留盈餘,於後續期間不得重分類至損益。
(4)本公司依IFRS1之豁免規定,擬選擇認列全部累積精算損益,並調整民國
101年1月1日之保留盈餘。
B.功能性貨幣:
依我國會計準則,本公司因非屬國外營運機構,無須判斷功能性貨幣,惟依
IFRSs規定,所有包含在報告內之個體(包括母公司)均應依規定決定其功能
性貨幣。另,本公司依IFRS1之規定,選擇將累積換算差異數於民國101年
1月1日轉列保留盈餘。
C.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依現行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規定,本公司持有之興櫃公司股票係以
成本衡量,惟依照IAS39之規定,權益工具僅在無活絡市場且其公允價值無法
可靠衡量時,始能以成本衡量。對於無活絡市場之權益工具投資,當該等權益
工具之公允價值能可靠衡量(亦即該等權益工具之合理公允價值估計數區間之
變異性並非重大,或於區間內各種估計數之機率能合理評估,並用以估計公允
價值),應以公允價值衡量。
D.遞延所得稅之分類及備抵評價科目:
依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之規定,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依其相關資產或負
債之分類劃分為流動或非流動項目,無相關之資產或負債者,依預期迴轉期
間之長短劃分為流動或非流動項目。轉換至IFRSs後,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
一律分類為非流動項目。
另,依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之規定,遞延所得稅資產於評估其可實現性後,
認列相關備抵評價金額。轉換至IFRSs後,僅當所得稅利益「很有可能」實現
時始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不再使用備抵評價科目。
E.出租資產及閒置資產之分類:
轉換為IFRSs後,原帳列其他資產項下之出租資產及閒置資產依其性質重分類
為投資性不動產及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出租資產主要係尚未出售之待售房
地產出租以賺取租金,依相關準則規定屬投資性不動產;後者因原始取得非
以銷售為目的,非屬投資性不動產。
F.合併及企業合併:
股權比例異動
依我國會計準則,出售長期股權投資時,應以售價與該投資帳面價值之差額,
作為長期股權投資處分損益,帳上如有因長期股權投資所產生之資本公積或其
他股東權益調整項目餘額時,應按出售比例轉列當期收益。
G.關聯企業:
股權比例異動
未依持股比例參與關聯企業投資增資而產生之股權比例異動,依我國會計準則
應計算可享淨值差異,並調整資本公積或保留盈餘;採用IFRSs後,上述變動
而使所享有關聯企業可辨認資產及負債之淨公允價值份額與投資成本之差異數
額時,應認列為當期損益。(五)採用IFRSs後對財務報告重要項目可能產生之影響金額:
針對可能產生重大之會計差異,初步評估將使總資產減少42,594仟元 、總負債
增加693,129仟元、股東權益減少735,723仟元,其主要影響項目如下:
(1)員工福利-未休假獎金:淨值減少36,328仟元
(2)員工福利-退休金:淨值減少662,139仟元
(3)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改以公允價值衡量:淨值減少39,664仟元
(4)其他會計差異:淨值增加2,408仟元(六)評價作業方式,包括係自行評估或委託獨立評價人員評價及評價方法,並敘明
會計師複核意見內容:
A.評價作業方式:前述退休金影響數係以精算師出具之退休金精算評估為依據,
其餘項目係本公司自行評估。
B.會計師複核意見:本會計師依據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三日臺證治字第○九九
○○三六四七一號函令規定,對正隆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
公司所編製之前開可能產生之影響金額進行複核,並未發
現前開資訊有重大違反之情事。(七)若僅係評估或測試資料,則敘明未來實際數字可能有變動:
上述係依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民國一○○年十二月
二十二日公布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金管會目前已認可之國際
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所擬採用之會計政策,及依國
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所擬選擇之會計政策編
製,嗣後可能因環境或狀況改變而變更。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