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洪敏超指揮蘆竹警分局,監控李傳文多時,昨天收網拘提李傳文(41歲)以及小組長葉修呈(34歲)、陳家承(26歲)等12人到案。
警方調查,李傳文教唆手下在桃園市到處放款,借出10萬元,一個月的利息就要9000元,很多借款人根本無力負擔。去年7月間,一名女子還不出錢,李傳文就派出手下到女子家外等候,等到女子出現,他們就要強押走她。
女子奮力抵抗,4、5個大男人不顧路人眼光,就在大馬路旁毆打女子,直到警方趕到,他們才逃逸。
去年11月間,蘆竹鄉龍安街一家工廠,向他們借了1000萬元,同樣沒錢還,就被李傳文派人包圍工廠,還要強搬工廠內的機具,還好業者報警,才沒讓他們得逞。警方已依組織犯罪、妨害自由、恐嚇與重利等罪嫌,將他們送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