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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文化展覽場地 受理創展申請

台灣好新聞/ 2012.04.25 00:00
記者黃村杉/新北報導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25日指出,為鼓勵美術創作與藝術家一起分享藝術創作成果,5月1日至5月31日將辦理102年1月至12月所屬展覽場地檔期申請,歡迎全國優秀、傑出藝術創作者踴躍送件。相關申請資料可至文化局網站http://www.culture.ntpc.gov.tw/便民服務/網路e櫃檯/美術展覽申請/表單下載之頁面下載,或電洽文化局藝術展演科(02)29603456分機4610。 文化局表示,文化局所屬展覽場地包含新北市藝文中心藝文館、特展室、藝廊,以及新莊文藝中心藝廊等地點,均具有完整的展出設備,市府除辦理規劃各項邀請展、特展、典藏展外,也提供創作者、藝術同好團體辦理個展、聯展,期望廣納全國各地優秀的藝術創作,讓市府展場成為全國性的藝術交流平臺。

文化局強調,歡迎從事美術創作之個人與團體,踴躍提出展覽申請。申請展覽類別包含水墨、膠彩、油畫、水彩、版畫、書法、篆刻、雕塑、陶藝、工藝設計、攝影、綜合媒材等。但2年內曾獲文化局申請通過的展出者或學校、社團畢業展則不予受理;另外,有關插花、樹石、盆景、漫畫與各式收藏品展覽等非屬純美術範疇者,恕不受理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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