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國一百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民國一百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報告本公司間接投資大陸執行情形。
4.報告本公司發行國內第一次及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案。(二)承認事項
1.民國一百年度決算表冊。
2.民國一百年度盈餘分派案。(三)討論暨選舉事項
1.本公司為籌募營運資金擬發行增資新股或國內外可轉換公司債案
2.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修訂案
3.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訂案
4.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
5.同意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6.本公司『公司章程』之修訂案(四)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04/15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06/13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165條等相關規定,自一百零一年四月十五日至一百零一年六月十三日止為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及可轉換公司停止受理轉換期間。另依公司法第172-1條及其相關規定,受理持股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議案,受理提案期間為一百零一年四月三至一百零一年四月十二日止(郵戳為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