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7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4/252.股東會召開日期:101/06/28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民權東路二段四十一號地下室一樓宴會廳。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100年度營業狀況報告。2.監察人審查100年度營業決算表冊報告。3.關係人捐贈報告。(二)承認及討論事項:1.討論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2.承認100年度決算表冊案。3.承認100年度盈餘分配案。4.討論修訂本公司章程案。5.討論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管理辦法】案。6.討論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三)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04/30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06/28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自101年4月25號至101年5月4號(以郵戳日期為憑)於本公司財務部,台北市民權東路2段41號)受理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東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