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2012年04月25日公司名稱:致新(8081)主 旨: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盈餘分配股利及資本公積發放現金發言人:吳錦川說 明: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4/25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每股配發現金7元,其中:(1)盈餘分配現金股利,每股新台幣3元。(2)資本公積發放現金,每股配發新台幣4元。3.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現金股利及資本公積發放現金案,嗣後如因本公司員工認股權憑證行使認股等因素,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致使股東配息率發生變動而需修正時,擬請於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2)股利分配及資本公積發放現金案俟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長訂定配息基準日。(3)擬議配發員工現金紅利金額為88,532,951元,擬議配發董監酬勞金額為7,082,636元。(4)現金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無條件捨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