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4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4/25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擬配發股東紅利之現金股利每股1.0元,總金額為443,119,081元。3.其他應敘明事項:前述股利配發除息基準日授權董事會決定事宜,將提請本公司101年6月27日召開之股東會承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