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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宗勞退新制月退金 月底前發放

自由時報/ 2012.04.25 00:00
〔自由時報記者呂清郎/台北報導〕勞退新制自94年7月1日實施後,第一筆月退休金將於4月底前發放,勞保局表示,提出申請的勞工年滿61歲,月退休金額每月可領取1.6萬多元,加上每月已領取的勞保年金2.3萬多元,每月合計領取金額3.9萬多元。

勞保局說明,該申請勞工的勞退個人專戶結算金額為384萬多元,以平均餘命22歲計算,月退休金額每月可領取1.6萬多元,勞保局將在近日內核發並匯入其指定金融帳戶,未來為每季、即每年的2、5、8、11月底前主動發給至平均餘命為止。

根據勞委會在101年3月13日修正發布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細則第12條規定,明訂第25條規定的年金保險未開辦前,勞工將與雇主約定結清的舊制退休金,全額移入個人專戶,經併計新制年資後滿15年以上,其個人專戶的累積數額得全數依條例第23條規定發給月退休金,合計目前有39人符合請領月退休金資格,符合請領勞工可在勞保局網頁下載「勞工退休金月退休金申請書及收據」,向該局提出申請。

月退休金領取及計算方式以個人專戶本金及累積收益,依年金生命表、平均餘命、利率等基礎計算每季發給的退休金;核定的年金生命表,以最近一次公告99年台閩地區簡易生命表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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