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法院調閱立院相關錄影帶時,立院都會直接在程序委員會擋掉;這次程委會將此案排入昨日院會的討論事項,朝野以「另定期處理」方式解決。
立法院長王金平說,過去有類似案例時,程序委員會認為應考慮國會自主、立院是治外法權等原因,因此未排入院會議程;且立委的發言紀錄立法院公報都有,法院調閱資料不一定要靠錄影帶。
中藥商全聯會當年為讓中藥商無需經國家考試即能擁有調劑權,以三十萬到六百萬元不等之價款,「贊助」八位朝野立委,盼能協助推動藥事法修正案。
一審僅認定邱垂貞、廖福本兩人有收賄對價,判決有罪,李俊毅、林光華、趙永清、陳鴻基、許舒博、馮定國等六人皆獲無罪;但高院認定本案是「假贊助、真行賄」,以收賄罪重判涉案的八名前立委。不過,最高法院去年三月撤銷高院原判決,全案發回更審。高等法院日前則發函給立法院,要求調閱相關會議的錄影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