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福助的拘提期限至25日上午11時,若拘提未到,最快25日中午發佈通緝,時效至2030年12月,並沒收新台幣1000萬元交保金。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今天晚間持續與新北市警方聯繫,關心警方是否繼續可以找到羅福助落腳的地方。警方說,通常未到案執行,都會在1個星期左右發佈通緝,但羅案比較特殊,除了檢方關心,警方也全面總動員。
警方說,社會的關注以及檢方發出拘票,對羅福助藏匿或逃亡,有一定的壓力。目前,也透過刑事警察局的兩岸共同打擊犯罪的管道,追查羅福助的下落。
執行拘提的警方以羅福助居住地轄區的新店警分局、有地緣關係的汐止警分局等地為主;警方說,最近為了羅案,大家都操得七葷八素,將盡最大努力追查,也持續與羅福助的親友聯繫。
警方說,「目前雖然有些情資,並且循線交叉比對,但仍有努力的空間。」之前雖然盡力查訪,但羅福助相當低調,在未發拘票、未通緝前,警方不可能24小時對羅展開監控。
羅福助被控逃漏稅、違法炒作桂宏公司股票等多起案件,遭判刑4年確定,原訂今天上午10時報到發監執行,但羅福助未現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