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4/242.增資資金來源:盈餘轉增資 1,213,155,820元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121,315,582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十元整5.發行總金額:1,213,155,820元6.發行價格:不適用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原股東無償配發35股/仟股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未滿壹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在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餘畸零股依公司法第二四○條規定,按面額改發現金至元止,並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洽特定人承受之。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營運資金13.其他應敘明事項:若遇買回本公司股份庫藏轉讓行使等,致影響流通在外股數,股東配股率因此發生變動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